各市(州)体育局:
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,提高全省业余训练的质量和效益,促进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,省体育局决定于2017年开展新一轮“四川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”(以下简称“基地”)认定工作。现将“基地”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目的
在全省开展“基地”认定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《奥运争光计划纲要》,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,通过开展认定工作,有效激励和调动全省开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,提高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人才培养质量,更好地适应我省体育事业发展和建设体育强省的需要。
二、对象
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级少年儿童体育学校、体育中学、单项
运动学校、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其他形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单位(已获得“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”命名的学校不再申报)。
三、认定办法、评分标准和细则、申报表
详见附件1.2.3.4.
四、程序
(一)各市(州)体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学校自评与复评工作,并根据认定条件,推荐申报“基地”备选学校。
(二)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对“基地”备选学校进行统评审定工作。
(三)各市(州)体育局应组织本地学校按照省体育局统一制定的“基地”认定申报表(详见附件4)和时间要求进行申报。
五、时间
(一)学校自评时间
学校须于2017年9月根据“基地”认定条件进行自评工作,于9月30日前完成自评,并将“基地”认定申报表一式2份和电子文本报所属市(州)体育局。
(二)市(州)体育局复评时间
各市(州)体育局须于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对学校的实地复评工作,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和单项评价表,并将推荐的“基地”备选学校申报表一式2份和电子文本于当年的10月31日前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,逾期申报,不予受理。
(三)省体育局统评时间
省体育局将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统评工作,并公布新周期“基地”认定结果。
六、表彰奖励
经统评达到“基地”条件的学校,由省体育局统一命名为新周期(2018—2021)的“基地”,并予以表彰奖励。
七、有关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“基地”认定工作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并以此为契机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加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度,促进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,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附件:
3.“四川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”认定工作评分细则.doc
四川省体育局
2017年5月9日